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和“十佳学生社团骨干” 评选的通知


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和“十佳学生社团骨干”

评选的通知

 

各团总支(分团委):

为促进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开展,选树典型,积极引导学生社团标准化建设,推动学生社团活动水平特色化发展,更好的发挥学生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中的积极作用和“第二课堂”的实践平台作用,依据新修订的《四川传媒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骨干”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流程

各学生社团自行向所在团总支(分团委)提交申报材料各团总支(分团委)汇总整理后报送至校团委学生社团工作部。各团总支(分团委)需在11月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团委学生社团工作部。

二、评选数量

“十佳学生社团”:全校范围内评选不超过10个;

“十佳学生社团骨干”:各学生社团最多仅评选1名。

三、评选期限

申报评选阶段为10月16日至10月26日;

公示审查阶段为10月27日至10月30日;

审批表彰阶段为11月1日至11月10日,表彰仪式(第十四届先锋盛典)拟设置在11月19日。

 

评选联系人:张嘉悦 18084843948

材料审核人:李世奇 19983460581

材料接收人:秦抒雯 19982028060

 

附件:四川传媒学院“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骨干”评选办法

      

 

 

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

学生社团工作部    

2020年10月16日   


四川传媒学院“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骨干”评选办法

2020年修订版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传媒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和管理,调动学生社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学生社团文化氛围,促进学生社团在大学生思想文化教育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工作部依据《四川传媒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的评选范围为四川传媒学院内正式注册且成立三年以上的学生社团;

第二条  评选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通过自主申报的形式选拔出一批广大在校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优质学生社团一批对所在学生社团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社团骨干成员;

 

第二章 评选对象及条件

第三条 参评基本条件:

(一)学生社团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内容积极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配合学校的相关组织安排;

(二)自觉遵守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学校及共青团的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无违纪记录;参评个人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

(三)学生社团每学需至少举办两次大型活动,常规活动组织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学生社团可自荐该年度主打活动参与考评;       

(四)学生社团曾获校级以上表彰或在学校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先考虑;

(五)所举办的特色活动具有长期的延续性及长期影响力的优先考虑

(六)学生社团内设机构与人员配置合理。

(七)参评“十佳学生社团骨干”的人选需在学生社团内担任重要职务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社团骨干成员,且本学年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40%,无挂科、违纪记录;

(八)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和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的参评人应为中共(预备)党员;

 

第三章 评选办法及流程

第四条 四川传媒学院“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骨干”学年评选一次

第五条 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工作部作为“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骨干”评审机构。

第六条 申请参评的学生社团需自行申报,提交当学年基本情况、学生社团活动及佐证材料。“十佳学生社团骨干”候选人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成绩单等;

第七条 评审机构将根据参选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骨干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

第八条 经公示过后若无异议,则最终确定为本年度“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骨干”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参评学生社团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则取消评选资格,已获奖的学生社团或学生社团骨干,将撤销其所得奖项,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选,情况严重的将按照《四川传媒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条 对参评学生社团或学生社团骨干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工作部提出;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