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团员(干)”、“优秀学生会主席”等评选的通知

 

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团员(干)“优秀学生会主席”等评选的通知

 

团总支分团委

为树立典型和榜样,着力推进基层团组织作用发挥,提高团员先进性、提升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组织需要、团员欢迎、青年满意的青年榜样,充分发挥榜样群体在共青团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进行2018-2019学年优秀团员等八项荣誉称号的评选及表彰。

现将评选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期限:申报评选阶段为10月16日至10月30日,公示审查阶段为11月1日至11月15日,审批表彰阶段为11月18日至11月22日。各团总支(分团委)需1030日前将公示单、推荐函、评优详表及全部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团委组织纪检部评优详表电子档送至团委邮箱,逾期视为放弃此次评选

)评选出的荣誉获得者若在一年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校团委将撤销所获荣誉。同时,将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关于给予行政处分团员团内纪律处分的决定》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电子档报送邮箱:sumccyl@vip.sina.com

纸质档报送地址:第一办公楼1010

 

    人:张嘉悦 18084843948

材料接收人:张雨婷 15565265714  武  18428345251 

附件一: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版)

附件二: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优秀团员推荐表

附件三: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团务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

附件四: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学生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

附件五: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优秀团干部推荐表

附件六: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优秀学生会干部推荐表

附件七: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优秀团干部标兵推荐表

附件八: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优秀学生会干部标兵推荐表

附件九: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优秀学生会主席推荐表

附件十:2018-2019学年评优情况详单(样表)

附件十一: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优秀团员(干)、优秀学生会主席等推荐材料的函(样表)

 

 

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一

评选办法

2019年修订版)

 

一、评选条件

基础评选条件

1.热爱学校,以学校为荣,积极进步,有较强的上进心和责任感

2.有强烈的组织意识,能团结同学,起到先锋带头作用

3.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的,按时进行团员注册缴纳团费,履行团员应尽的义务,遵守团的纪律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符合基础评选要求;

2.参选者需在校一年以上(含一年)

3.积极参与团(学)工作或志愿服务工作;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刻苦努力,本学年中各科成绩不低于70分

5.凡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相应处分者(含通报批评)均无参评资格

(三)团务工作积极分子、学生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符合基础评选要求;

2.参选者需在团(学)组织内任期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3.能积极履行学生干部的职责义务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善于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丰富身边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刻苦努力,本学年中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6.凡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相应处分者(含通报批评)均无参评资格

)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基础评选要求;

2.参选者需为中共(预备)党员或被作为优秀团员列为党的发展考察对象(入党积极分子);

3.参选者在学各级团组织工作中任职满两年以上(含两年)

4.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出色圆满的完成团组织交予的各项任务

5.以团组织的大局为重,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品行端正,任职期间无纪律处分;对团工作有较高的热情和积极性热心为同学服务

6.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刻苦努力,本学年中各科成绩不低于70分,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7.凡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相应处分者(含通报批评)均无参评资格

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学生会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符合基础评选要求;

2.参选者需为中共(预备)党员;

3.参选者在学各级团组织工作中任职满两年以上(含两年)

4.能积极履行学生干部的职责、义务,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扎实,思想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5.为学校(院(系、部/班级的团(学)工作做出一定成绩

6.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刻苦努力,本学年中各科成绩不低于75分,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7.凡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相应处分者(含通报批评)均无参评资格

(六)优秀学生会主席评选条件

1.参选主席需在团(学)组织中任职满三年以上(含三年)且任学生会主席职务满一年

2.参选主席需为中共党员

3.工作作风踏实,任务完成出色,工作成绩突出,密切联系同学,以身作则,在同学中有极高的威信在各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利益,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5.能够组织和带领所在学生会成员开展有益的集体活动

6.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刻苦努力,学年内平均成绩80分上(含80分)

7.凡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相应处分者(含通报批评)均无参评资格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1.拥有我校学籍且在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在校级团学组织(团委、学生会)、院(系、部)级团学组织(团总支(分团委)、学生会)、班级团学组织(团支部、班委会)中担任学生干部者皆可参评

3.凡在两级团学组织兼任学生干部者仅可在一处参评;

评选比例

1.优秀团员按各学院(系、部)在册团员总数的20%进行民主评选

2.团务工作积极分子、学生会工作积极分子:按各学院(系、部)学生干部总数20%进行民主评选

3.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按各学院(系、部)学生干部总数的10%进行民主评选;

4.优秀学生会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按各学院(系、部)拟评选“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人员总数的10%进行民主评选;

5.优秀学生会主席:各学院(系、部)仅1参评。

 

、评选要求

1.严格评选的组织工作。以上评选内容由各团总支(分团委)书记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必须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宁缺勿滥,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所在团组织审核并征求所在党组织的意见,经民主评选产生,不能由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指定;

2.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所有评优工作要在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各团总支(分团委)要切实把评优工作作为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工作来抓,以评优为契机,对学生展开教育活动

3.严格掌握评优标准。各团总支(分团委)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宁缺勿滥。所有评优工作的评选过程要严格按照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各团总支(分团委)对评选推荐出的候选人名单须在所在学院(系、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明晰学校、学院(系、部)两级团组织情况反映电话),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合格的参评人员的参评资料,经所在团组织审核后征求同级党组织意见,报校团委组织纪检部审批;

4.加强对评优工作的宣传。各团总支(分团委)要把评优工作作为对我青年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评优的宣传过程作为激励广大团员学生积极进取的过程,以教育和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

 

荣誉获得者的待遇

1.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颁发荣誉书;

2.在学生干部选拔(培养)、推优入党等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可给予优先虑;

3.团总支分团委)可结合自身实际,对评选出的优秀团学部进行表彰予以适当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