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会主席”、“优秀团支部书记” 等荣誉评选的通知

 

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会主席优秀团支部书记

荣誉评选的通知

 

团总支分团委

为树立典型和榜样,着力推进基层团组织作用发挥,提高团员先进性,培养组织需要、团员欢迎、青年满意的青年榜样,充分发挥榜样群体在青年学生群体的模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进行2019-2020学年优秀共青团员等七项荣誉称号的评选及表彰。

现将评选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期限:申报评选阶段为10月16日至10月26日,公示审查阶段为10月27日至10月30日,审批表彰阶段为11月1日至11月10日,表彰仪式(第十四届先锋盛典)拟设置在11月19日。各团总支(分团委)需111日前将公示单、推荐函、评优详表及全部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团委组织纪检部评优详表电子档送至邮箱,逾期视为放弃此次评选

)评选出的荣誉获得者若在一年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校团委将撤销所获荣誉。同时,将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关于给予行政处分团员团内纪律处分的决定》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电子版个人推荐表在川传青年网资料下载栏目自行下载

电子档报送邮箱:sumccyl@vip.sina.com

纸质档报送地址:第一办公楼110

 

评选联系人:张嘉悦 18084843948

材料审核人:张雨婷 15565265714

材料接收人:车欣育 13006505151  何啸天 18996502786

 

附件一: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版)

附件二:2019-2020学年评优情况详单(模板)

附件三: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推荐材料的函(模板)

 

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一

评选办法

2020年修订版)

 

一、评选条件

基础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矢志艰苦奋斗,品德高尚,自居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先争优,具有良好的影响。“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良好;

4.热爱学校,以学校为荣,积极进步,有上进心和责任感

5.有强烈的组织意识,能团结同学,起到先锋带头作用

6.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的,按时进行团员注册缴纳团费,履行团员应尽的义务,遵守团的纪律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符合基础评选要求的共青团员;

2.参选者需在校一年以上(含一年)

3.积极参与共青团的工作或志愿服务工作;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刻苦努力,上一学年中各科成绩不低于70分

5.凡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相应处分者(含通报批评)均无参评资格

(三)团务工作积极分子、学生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符合基础评选要求;

2.参选者需在团(学)组织内任期满一年

3.能积极履行学生干部的职责义务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善于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丰富身边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刻苦努力,上一学年中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6.凡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相应处分者(含通报批评)均无参评资格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符合基础评选要求,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需为共青团员,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需为中共(预备)党员;

2.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需在学各级团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需在学各级团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满两年以上(含两年)

3.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并做出一定成绩。能积极履行学生干部的职责、义务,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扎实,思想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4.以大局为重,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品行端正,热心为同学服务担任学生干部期间无纪律处分;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刻苦努力,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上一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上一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75

6.凡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相应处分者(含通报批评)均无参评资格

优秀学生会主席评选条件

1.参选学生会主席需在学生会中任职满三年且任学生会主席职务满一年

2.参选主席需为中共(预备)党员;

3.自觉遵守《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工作作风踏实,任务完成出色,工作成绩突出,密切联系同学,以身作则在同学中有极高的威信在各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利益,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5.能够组织和带领所在学生会成员开展有益的集体活动

6.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刻苦努力,上一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75

7.凡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相应处分者(含通报批评)均无参评资格

优秀团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1.参选团支书需任满一年

2.工作作风踏实,任务完成出色,工作成绩突出,以身作则团支部中有极高的威信在各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利益,模范遵守团员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4能够组织和带领所在团支部成员开展有益的集体活动过好组织生活

6.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刻苦努力,上一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75

7.凡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相应处分者(含通报批评)均无参评资格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1.拥有四川传媒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在校级团学组织(团委、学生会)、院(系、部)级团学组织(团总支/分团委、学生会)、班级团学组织(团支部、班委会)中担任学生干部者皆可参评;

3.凡在两级团学组织兼任学生干部者仅可在一处参评。

评选比例

1.优秀共青团员所在单位在册团员总数的20%进行民主评选

2.团务工作积极分子、学生会工作积极分子:所在范围学生干部总数20%分别进行民主评选

3.优秀学生干部:所在学生干部总数的10%进行民主评选;

4.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所在单位拟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人员总数的10%进行民主评选;

5.优秀学生会主席:各学生会仅1参评。

6.优秀团支部书记:按所在单位团支书总数的20%进行民主评选,不足20个支部的单位仅可报送1名团支书参评。

 

、评选要求

1.严格评选的组织工作。以上评选内容由各团总支(分团委)书记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必须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宁缺勿滥,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评选产生,不能由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指定;

2.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所有评优工作要在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各团总支(分团委)要切实把评优工作作为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工作来抓,以评优为契机,对学生展开教育活动

3.严格掌握评优标准。各团总支(分团委)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宁缺勿滥。所有评优工作的评选过程要严格按照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各团总支(分团委)对评选推荐出的候选人名单须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明晰情况反映电话),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合格的参评人员的参评资料,经所在团组织审核后征求同级党组织意见,报校团委组织纪检部审批;

4.加强对评优工作的宣传。各团总支(分团委)要把评优工作作为对本单位青年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评优的宣传过程作为激励广大团员学生积极进取的过程,以教育和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

 

荣誉获得者的待遇

1.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颁发荣誉书;

2.在学生干部选拔(培养)、推优入党等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可给予优先虑;

3.团总支分团委)可结合自身实际,对评选出的优秀团学部进行表彰予以适当物质奖励。


附件

2019-2020学年评优情况详单(模板

 

报送单位:               (加盖鲜章)

奖  项

姓  名

班  级

政  治 面  貌

年度平均成绩

备  注

 

 

 

 

 

 

 

 

 

 

 

 

 

 

 

 

 

 

 

 

 

 

 

 

团总支(分团委) 盖章        

书记签字:        

 党总支(党支部) 盖章        

书记签字:        

              

       

○二○年       

说明(正式报送时自行删除)

1.奖项优秀团员、团务工作积极分子、学生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学生会干部标兵、优秀学生会主席

2.报送纸质文档如跨页需骑缝盖章,电子文档及打印纸质版需报送Excel格式。
附件

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推荐材料的函

模板

团委:

根据《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会主席优秀团支部书记荣誉评选的通知》及其附件评选要求,我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活动。根据评选要求和条件,我现将审核和公示合格的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汇报如下:

评选奖项

参选

名 额

  

  

优秀共青团员

 

 

 

 

团务工作积极分子

 

 

 

 

学生会工作积极分子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优秀学生会主席

 

 

 

 

优秀团支部书记

 

 

 

 

 

报送你处,请予审定。

 

人:

 联系电话:

 

      团组织签章)          

○二○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