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人选的通知

 

川媒青发〔202113

 

 

关于推报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人选的通知

 

各团总支(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新时代主旋律,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要求,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学校通知,校团委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推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截至2021年暑假前,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三)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四)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基层建功等9个类别。

二、奖学金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三、推报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釆用“全国一省级一校级”三级体系,按9个类别分类推报,各团总支(分团委)应充分重视、 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920日)

各团总支(分团委)向校团委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校团委负责组织本校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公示、推报工作,最终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并对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相关事迹是否得到媒体报道)。

(二)省级推荐阶段(923日至1015日)

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组织开展省级推报工作,通过组织评审,推荐产生一批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按照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经公示后,向全国组委会提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材料。

(三)全国评审阶段(10月下旬)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 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动评选体系构建。各团总支(分团委)要以评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为契机,强化领导,整合资源,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评选“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二)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各团总支(分团委)要充分加强活动宣传,扩大影响力。

(三) 各团总支(分团委)须于920日前完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并提交有关材料,经公示后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同时报送至校团委。

报送材料应包括:被推荐人活动报名表、被推荐人事迹说明材料(2000字左右)、相关媒体报道截图及事迹佐证材料和公示截图。电子版材料(加盖公章扫描版和WORD 版各一份)按“推报单位名称+2020自强之星”格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校团委。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张嘉悦

联系电话:18084843948

报送指定邮箱:sumccyl@vip.sina.com

 

附件: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  

202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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