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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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结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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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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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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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达标 □未达标 |
实有3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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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达标 □未达标 |
实有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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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达标 □未达标 |
实有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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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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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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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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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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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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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2020年已经召开即为达标) |
R达标 □未达标 |
最近一次召开日期: 2020.11.09
之前一次召开日期: 2019.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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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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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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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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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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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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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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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章程》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章程
(四川传媒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0年11月9日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系中共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指导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四川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成都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四川省学生联合会、成都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保证同学与学校的沟通渠道畅通。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服务于同学全面进步。在维护国家、社会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学院(系、部)学生会相互配合,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合法权益;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积极组织和引导同学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科技等方面的活动,促进同学成长成才;
(四)协助、指导各个学院(系、部)学生会合作与发展,促进学院(系、部)之间、同学之间的交流和进步;发展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台湾省和港澳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为准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取得四川传媒学院学籍的在校本(专)科生,承认学生会章程,不分民族、性别,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成为本会的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本会会员一律平等。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校规、校纪,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四)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共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本组织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九条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是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在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同学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三)选举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四)审议和批准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当选为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主席和主席团成员的同学组成,行使其在主席团职权。主席团成员一般不超过五人,任期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中不宜继续履职的,应及时依程序变更人选。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
主席团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三)批准任免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十二条 学生会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其他成员主持工作。
第十三条 学生会设置下列职能机构:办公室、宣传部、权益部、综合部。学生会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委员会及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章 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与本会的关系
第十四条 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与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是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在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本会章程开展工作,发挥学生会的作用。
第十五条 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对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的指导主要表现为:
(一)思想指导。共青团四川是传媒学院委员会坚持对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的思想引导,组织和指导学生会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增强学生会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学生会成员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组织指导。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具体指导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的组织工作,通过指导筹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和指导确定学生代表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的方式,指导学生会开展组织建设;通过审核和确定学生会委员会及其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方式,指导学生会完成人员调整。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在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团结带领学生会成员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投身学校建设发展。
(三)原则指导。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坚持对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工作开展原则指导。指导学生会工作开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符合学校学习生活秩序,有益于维护学校稳定、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同学全面发展和学校发展大局。
(四)决策指导。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应对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的重大决策进行指导,帮助学生会把握决策的方向和范畴,以实现学生会的重大决策符合广大同学的基本利益、符合学校建设发展大局、符合社会进步潮流和国家前进方向。
第五章 学院(系、部)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六条 学院(系、部)学生会是本会的下级组织,接受所在学院(系、部)党组织和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并接受所在学院(系、部)团组织的指导。
第十七条 学院(系、部)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学院(系、部)学生会的工作组织程序由各学院(系、部)参照本章程的原则制定;
第十八条 学院(系、部)学生会主席团由学院(系、部)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学院(系、部)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三人,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 学院(系、部)学生会主席团人员变动应及时向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委员会申报备案。
第二十条 学生会委员会及主席团有责任领导、协助各学院(系、部)学生会开展工作,学院(系、部)学生会有义务及时向其做工作汇报。
第二十一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层组织,由本班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汇报工作,接受所在学院(系、部)党组织和学院(系、部)学生会的双重领导,接受所在团支部的指导。
第二十二条 班委会一般设班长一人,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可设班委若干人协助工作。
第二十三条 班委会应积极协助辅导员或班主任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在学习、生活、娱乐、社会实践等方面为同学提供服务;组织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部)的各项活动。班委会的工作组织程序由各学院(系、部)学生会规定。
第六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是学生会工作的骨干。学生会应加强对学生会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养,建立和健全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培训、遴选和考核制度。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所规定的会员的各项义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具有相应的理论水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综合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
(六)认真遵守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变动或予以免职。
第七章 财务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经费来源:
(一)学校党、团组织关于学生会活动的专项拨款;
(二)通过审查的社会资助、赞助等相关单位辅助经费;
第二十八条 本会所有财务账目均接受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的审核。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四、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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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由正式代表自愿报名产生,各单位基于报名名单,充分酝酿协商,确定推荐名单。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0年11月9日
召开地点:四川传媒学院艺术交流中心
代表数量:178席
【第一次全体会议】
1. 作四川传媒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 选举四川传媒学院第五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3. 选举四川传媒学院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4. 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第二次全体会议】
1. 审议通过大会决议
2. 传达学习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
3. 集体学习《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4. 奏唱《四川传媒学院校歌》
宣传报道链接:
http://tw.cdysxy.cn/2020_11/09_18/content-26352.shtml
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资格】
1.正式代表须为四川传媒学院全日制在册正式学生;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品学兼优,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具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愿望和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能代表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代表产生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
各团支部在本单位学生会的组织下,根据分配名额、代表条件及构成要求,组织各团支部成员酝酿提名,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代表的选举和产生
由各单位学生会通过无记名差额(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学院正式代表并在学院内部公示。
各单位在代表产生后,各单位学生会需填写《四川传媒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经所在单位团组织、党组织确认后,统一提交大会筹备工作小组。
3.各单位代表选举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小组统一审查。凡代表的产生不符合程序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凡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 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会由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校团委组成。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分为现场述职汇报。
第五条 述职评议时间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二章 日常考评
第六条 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第七条 政治态度方面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分)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人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分)
第八条 道德品行方面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分)
第九条 学习情况方面
(一)学习勤奋,学业情况在学习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的基础上表现优良。(10分)
(二)积极参加各项赛事特别是大学生高水平比赛,为学校赢得荣誉。(5分)
第十条 工作成效方面
(一)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20分)
(二)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分)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方面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10分)
(二)落实《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践行学生会、研究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 娱乐化。(5分)
第三章 集中考评
第十二条 集中考评通过查看总结材料及听取现场述职汇报方式完成。集中考评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述职汇报。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各单位学生会可在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指导下,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并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委领导
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人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校党委书记、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持召开学生会专题调研座谈会、党团联席会,了解、指导学生会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
二、 明确工作机制
学校明确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学校党委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等重要事项。
三、加强制度建设
学校党委审批通过《四川传媒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对改革内容、落实要求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通过制度化建设,进一步促进学生会标准化、科学化建设,密切学校与学生的联系,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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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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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周皓翔 |
是 |
团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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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周皓翔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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