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十佳学生社团”评选的
通 知
各团总支(分团委):
为促进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开展,选树典型,积极引导与推动学生社团建设,提高学生社团活动水平,促进学生社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的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中的积极作用,依据《四川传媒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流程
由各学生社团自行向所在团总支(分团委)提交申报材料,各团总支(分团委)汇总整理后报送至校团委学生社团工作部。各团总支(分团委)需在10月3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团委学生社团工作部。
二、评选期限
申报评选阶段为10月21日至10月30日;
公示审查阶段为11月01日至11月15日;
审批表彰阶段为11月18日至11月22日。
联 系 人:张嘉悦18084843948
材料接收人:蒋卓轩13551365200 王政嵘15135165078
附件:四川传媒学院“十佳学生社团”评选办法
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
学生社团工作部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1
四川传媒学院“十佳学生社团”评选办法
(2019年修订版)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传媒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和管理,调动学生社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学生社团文化氛围,促进学生社团在大学生思想文化教育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工作部依据《四川传媒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的评选范围为四川传媒学院内正式注册且成立三年以上的学生社团;
第二条 评选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通过自主申报的形式选拔出一批广大在校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优质学生社团;
第二章 评选对象及条件
第三条 参评基本条件:
(一)学生社团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内容积极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配合学校的相关组织安排;
(二)自觉遵守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学校及共青团的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无违纪记录;
(三)学生社团每学年需至少举办两次大型活动,常规活动组织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学生社团可自荐该年度主打活动参与考评;
(四)学生社团曾获校级以上表彰或在学校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先考虑;
(五)所举办的特色活动具有长期的延续性及长期影响力的优先考虑;
(六)学生社团内设机构与人员配置合理。
第三章 评选办法及流程
第四条 四川传媒学院“十佳学生社团”每学年评选一次;
第五条 由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工作部作为“十佳学生社团”评审机构。
第六条 申请参评的学生社团需自行申报,提交当学年基本情况、学生社团活动及佐证材料;
第七条 评审机构将根据参选的学生社团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
第八条 经公示过后若无异议,则最终确定为本学年度“十佳学生社团”。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参评学生社团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则取消评选资格,已获奖的学生社团,将撤销其所得奖项,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选,情况严重的将按照《四川传媒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条 对参评学生社团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工作部提出;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工作部负责解释。
四川传媒学院“十佳学生社团”评选办法
(2019年修订版)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传媒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和管理,调动学生社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学生社团文化氛围,促进学生社团在大学生思想文化教育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工作部依据《四川传媒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的评选范围为四川传媒学院内正式注册且成立三年以上的学生社团;
第二条 评选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通过自主申报的形式选拔出一批广大在校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优质学生社团;
第二章 评选对象及条件
第三条 参评基本条件:
(一)学生社团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内容积极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配合学校的相关组织安排;
(二)自觉遵守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学校及共青团的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无违纪记录;
(三)学生社团每学年需至少举办两次大型活动,常规活动组织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学生社团可自荐该年度主打活动参与考评;
(四)学生社团曾获校级以上表彰或在学校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先考虑;
(五)所举办的特色活动具有长期的延续性及长期影响力的优先考虑;
(六)学生社团内设机构与人员配置合理。
第三章 评选办法及流程
第四条 四川传媒学院“十佳学生社团”每学年评选一次;
第五条 由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工作部作为“十佳学生社团”评审机构。
第六条 申请参评的学生社团需自行申报,提交当学年基本情况、学生社团活动及佐证材料;
第七条 评审机构将根据参选的学生社团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
第八条 经公示过后若无异议,则最终确定为本学年度“十佳学生社团”。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参评学生社团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则取消评选资格,已获奖的学生社团,将撤销其所得奖项,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选,情况严重的将按照《四川传媒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条 对参评学生社团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工作部提出;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四川传媒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工作部负责解释。

